一、报名条件(一)年龄条件1、年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可以报考C1(小型手动挡);2、年龄超过60周岁学员需报考特训班。(二)身体条件 1、视力:申请小型汽车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2、辨色力:无红绿色盲;3、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4、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5、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右下肢健全的,能够自主坐立的,其他条件符合现行规定的,可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6、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7、学员报名时应提供有效的体检证明,60岁以上及肢体有缺陷的学员,需到交管局指定医疗机构开具无影响安全驾驶疾病的体检证明。(三)禁止申请条件1、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2、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4、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5、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6、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7、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8、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9、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准申请的情形。(四)报名人员所需证件与材料1、证件及复印件(1)本市户籍人员报名时须交身份证原件,也可用临时身份证报名,入学时证件须在有效期内,学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各项考试。(2)非本市户籍人员,须持身份证及有效期为一年的暂住证和复印件报名,暂住证必须为机打,暂住证上的身份证号、姓名、常驻户口所在地的地址一定要和身份证完全一致,暂住地址必须清楚登记所在区、县、街道及门牌号(暂住证上必须由发证的公安机关填写“暂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为同一地址”,并加盖公章),服务处所内容不能是空白。如有更改,须在更改处压盖发证机关印章。复印时用A4纸竖着印,上排印照片页,下排印内容页,发证机关印章必须清楚。(五)增驾1、办理增驾手续的学员应持有一年以上的驾驶证。外地取得的驾驶证,需要换成安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核发的驾驶证,方可办理增驾。2、持摩托车驾驶证可增驾C1(手动档车型),持汽车驾驶证可增驾D(普通三轮摩托)、E(普通二轮摩托)。